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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6000万!丰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!涉及槐房、新宫2个村→

2023-05-31 14:45:02

手上长了白色的小点点

近日,丰台区政府网站发布了丰台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(京(丰)政地征〔2023〕2号、京(丰)政地征〔2023〕3号)。

20230506征收土地公告(A3)2023-2(槐房村)

土地征收公告

京(丰)政地征〔2023〕2号

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新宫车辆段项目,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(京政地字〔2023〕30号)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及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》的规定,(自2023年5月6日起,到2023年5月18日止)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单位、建设项目名称、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

建设单位: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

建设项目: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新宫车辆段项目

土地用途:城市轨道交通用地

征收土地位置:南苑街道槐房村、新宫村(四至范围:东至规划新宫车辆段东一路、南至规划南公路环、西至规划槐房新村五号路、北至规划通久路)

二、征收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

征收南苑街道槐房村集体土地1.0627公顷(15.94亩),具体情况如下:

三、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

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标准为50万元/亩,总计797.025万元。该项补偿中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丰台区III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万元/亩,因本村已纳入整建制农转居安置,相关费用纳入重点村一级开发成本,此次征地不涉及转非安置事宜。

四、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。

五、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收行为(京政地字〔2023〕30号)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
特此公告。

20230506征收土地公告(A3)2023-3(新宫村)

土地征收公告

京(丰)政地征〔2023〕3号

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新宫车辆段项目,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(京政地字〔2023〕30号)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及《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》的规定,(自2023年5月6日起,到2023年5月18日止)将经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建设单位、建设项目名称、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位置

建设单位: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

建设项目: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新宫车辆段项目

土地用途:城市轨道交通用地

征收土地位置:南苑街道槐房村、新宫村(四至范围:东至规划新宫车辆段东一路、南至规划南公路环、西至规划槐房新村五号路、北至规划通久路)

二、征收土地权属、地类、面积

征收南苑街道新宫村集体土地6.9303公顷(103.95亩),具体情况如下:

三、征收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主要内容

涉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征地补偿标准为50万元/亩,总计5197.725万元。该项补偿中区片综合地价按照丰台区III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50万元/亩,因本村已纳入整建制农转居安置,相关费用纳入重点村一级开发成本,此次征地不涉及转非安置事宜。

四、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。

五、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收行为(京政地字〔2023〕30号)侵犯其合法权益的,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。

特此公告。

来源:北京市丰台区政府官网、区规划自然委,新丰台整理,转载请注来源;文章内容仅为传递信息,文中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,目的仅在于为大家的思考和研究提供资料,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政策依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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